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03月06日 14:47 点击:[]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电子工程学院创建于1965年,1999年成为重庆第一所高职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建设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抵制不良思潮,办好社会主义教育。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好“人才强校、文化兴校、特色立校”发展道路,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企业家精神”,稳步推进“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校企合作”等内涵建设,不断深化“合作办学、留学生、交换生”等国际合作,充分利用重庆作为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发展优势,围绕重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各行业协会、国内外著名企业和高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科技研发活动,培养“求实创新、德技双馨”的复合型创新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和智力支撑。  

(二)单位构成  

  学校建有应用电子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物联网学院、机电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马克思主义与通识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财务与审计处、教务处、质量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武装部)、合作发展处、资产管理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信息化处、工会(离退休处)、图书馆18个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4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2.94万元,比2017年增加4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2.5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2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增加1566.87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7年增加429.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50.35万元,比2017年减少57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2018年无债务还本支出、债务利息支出较少。主要用于教学专业能力提升建设891.35万元、高职学生资助283万元、基本建设日常维修731万元、教师队伍建设895万元和信息化建设250万元。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7万元,与2017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均与上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2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2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公共预算安排576.35万元,主要用于教学专业能力提升建设设备采购326.35万元、信息化建设250万元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50.3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